12月15日,公安部下發《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從即日起至明年1月20日,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共12章113條,而舊版只有11章87條。意見稿將道路交通事故分為財產損失事故、傷人事故和死亡事故,處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備不同的資質。還明確3種傷人事故可以快速處理。此外,還明確軍車發生事故,按照本規定處理,需追究責任的移交軍方有關部門處理。
  對此,現代快報記者就征求意見稿相關內容咨詢南京市交管部門獲悉,實際上此次調整的很多程序,如事故分級別處理、毒駕提取尿樣進行檢驗、使用全國統一系統處理事故等南京交管部門早就開始實施。現代快報記者 王瑞
  意見稿南京
  事故民警考試分級上崗 已經實施多年
  三類傷人交通事故可快速處理對僅造成輕微傷,車損2000元以下
   事故快速處理
  私了事故在報警三天后確認是否受理 受理後調查,根據證據情況出具受理
   或不受理通知書
  “碰瓷”有證據可報警 已實施
  毒駕提取尿樣進行檢驗 已實施
  專家參與重大事故現場勘驗 曾邀請專家參與過重特大事故調查
  交管部門成立鑒定機構 暫未實施
  事故民警必須考試“上崗”
  意見稿:交通警察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但如果是處理傷人事故,交警應當具有初級以上資格,處理死亡事故則需要具有中級以上資格。
  南京現狀: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市交管部門獲悉,早在幾年前,南京就已經開始對處理事故民警實行培訓考試上崗,並且每當出現人員調整的情況下,都會重新組織培訓考試。完成培訓考試達標的民警只是初級,而從初級升到中級,除了必須有一定的工作年限、經驗外,還要有所在大隊的推薦以及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核,而高級資質的事故民警則主要負責對事故處理結果的覆核。當然,要想達到高級資質,所需的要求就更高了。
  三類傷人交通事故可快速處理
  意見稿: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採取現場拍照等方式固定證據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對於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或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發生沒有傷亡的輕微事故,當事人可以在拍照取證之後,撤離現場進行“快處”。此外,有下列規定情形的傷人事故,可以快速處理:一是當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犯罪的;二是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當事人無異議;三是各方當事人一致書面申請快速處理的。
  南京現狀: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去年一年南京共發生了18萬餘起的交通事故,如果沒有“快處”,不知道路面會堵成什麼樣子。此次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三類傷人交通事故也可快速處理。對此,交管部門表示,此前南京“快處”主要針對的是輕微碰擦,車輛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小事故。而此次將傷人事故也納入到快速處理事故中,其中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當事人無異議。因此,如果當時雙方對事故責任認定沒有爭議,無論是輕微傷還是輕傷其實都可以快速處理。不過,“各方當事人一致書面申請快速處理的”還是第一次聽說,具體怎麼操作還要等細則出台才知道。
  使用全國統一系統處理事故
  意見稿: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使用全國統一的計算機系統。此外,還提出,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檢驗、鑒定人員在3種情況下需要迴避。
  南京現狀:目前全國多個省份已經實現聯網,其中就包括江蘇在內。也就是說,以往通過找關係,托人情能夠撤銷交通違規的行為,現在幾乎行不通了。此次意見稿中要求使用全國統一系統,相關專家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說明全國在技術上已經具備了全國聯網的條件。
  遇“碰瓷”有證據可報警
  意見稿:增加了一條“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也可以報警。此外,還明確提出了對涉嫌“毒駕”的人員可進行提取尿樣進行檢驗。
  南京現狀:交管部門表示,對於“碰瓷”,一直是鼓勵受害方報警的,但究竟能不能認定,關鍵在於證據。目前,由於一些交通事故發生後,從錶面上幾乎看不出到底是不是碰瓷,如果當事的受害者一方能夠提供證據,這將對查處碰瓷違法行為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如果當事人安裝的行車記錄儀或是能夠從圍觀者中找到第三方證明,都將是非常有利的證據。當然,對於屢次發生碰撞事故的當事人,交警部門也會對其及時關註併進行調查。
  此外,對於毒駕尿檢其實南京交管部門一直都是這麼執行的,只不過這一次征求意見稿將其明確在程序中。
  交管部門可成立鑒定機構
  意見稿:經省級公安機關批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成立道路交通事故鑒定機構,專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檢驗、鑒定。機構設立、登記和管理以及人員登記、管理,則按照公安機關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和公安機關鑒定人員登記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南京現狀:對於這一條“新規”,交管部門表示,這個機構的成立不但需要人也需要資金,究竟如何成立還需等細則出台後才能明確獲悉。不過,也有人提出疑問,如果交管部門成立這樣的事故鑒定機構,很容易讓人對其的公信力產生懷疑,不能即是事故的鑒定方,又是處理方。同時,這個機構與第三方鑒定機構之間,究竟該如何選擇,也應當做進一步的明確。
  如何提建議
  公眾可以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 (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左側的“部門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提出意見,或者發送電子郵件至sgclcxgd@126.com,也可以寫信至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4號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郵政編碼:100741)提出意見,請在信封上註明“征求意見”字樣,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明年1月20日。  (原標題:3類傷人事故可快速處理 事故民警需考試後“對號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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