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於“女童在國學班被虐”之類的事件見諸媒體,國學班逐漸引起社會的警惕與輿論的關註。昨日,有媒體刊文披露了形形色色的國學班中存在的亂象,總結起來,主要有兩點:一則是管理體制混亂無序,二則是教授內容層次不齊。(8月28日《人民日報》)
  而與亂象橫生相對的,恰恰是國學班的熱與火,無論是針對成人的,還是針對少兒的,既貴又火是其共同的特點。國學班為什麼會火,可以想見,必定是其在某些方面契合了社會的需要,滿足了公眾的需求,說開來,等而上者,無非是社會轉型期倫理道德體系的崩潰促使人們將目光轉向傳統,希望以傳統文化、傳統道德填補當前的道德真空、紓解當前的倫理困境;而等而下者,則是希望習得傳統為人處世的智慧或者技術,指導自己在當今社會中的生存。
  在這種情況之下,國學班之亂象叢生就更無法讓人容忍,社會對於國學班也就陷入了既愛又恨的兩難境地。一方面,社會希望國學班能傳播國學知識、培養傳統倫理、塑造傳統人格、教授傳統智慧,另一方面公眾又無奈地看到,國學班往往以國學之名、行漁利之實,對於國學班予以制度、法律規範的要求也就愈發迫切。
  作為一種市場主體,國學班當然需要制度及法律的規範。但是這種基於國家權力的制度法律規範是否應該超出它作為市場主體的本來面目,這恐怕是需要商榷的。作為現代市場下的競爭主體,政府當然應該從外部規範其管理體制,比如在國學班的開設、內部管理、教師聘用、教學規範等方面,政府都可以,也應該為其擬定必要的規範,並監督其執行,使其在制度、法律的框架里開展工作,這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應有之義,毋庸多說。
  但是,政府是否可以就國學班教授的內容,傳達的價值觀念也作出規範和要求呢,這恐怕未必。國學班是應市場而生的,它無非是適應社會對於國學的興趣,提供公眾一個初窺國學的門徑,一個瞭解傳統文化的平臺而已,它向市場提供了一種知識的產品,向公眾提供了一個價值的選擇,是市場的競爭者。在這個意義上,國學班所講授的內容與傳達的價值的調整與規範,需要通過市場來進行。
  通過市場,即是要遵循市場的邏輯與商業的規則,即是在市場的淘汰與凈化中,通過消費者不斷地試錯與選擇,逐漸形成滿足社會需求、適應市場規律的國學班行業體系,建立國學班內部相對穩定的知識體系與價值體系。在這一過程中,政府更多的是一個監管者的角色,監管競爭者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政府甚至可以引導,但不能越俎代庖,強行規定國學班必須講授的內容及傳達的價值。即使政府有必要對國學班所講授的內容與傳達的價值予以干涉,這種干涉也應該是間接的,以市場競爭為手段的,比如通過提供更多類型的、更多種類的競爭者與替代者供公眾選擇。只有在多種觀念的選擇中,在多種價值的碰撞中,真正為社會所需要的知識與價值才能得到確立與成長,民眾獨立的、成熟的心智才能養成。
  所以,規範國學班亂象,需要政府與市場齊發力,但是他們各自都有明確的界限,不能越界。在對國學班的一片喊打聲中,我們尤其要警惕那種希望政府規範國學班所講授內容的提議,雖然其出發點與初衷不無道理,甚至可以說看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但其所提供的解決方案卻是錯誤的,其效果必定是南轅北轍的。
  文/岳乾  (原標題:規範國學班亂象需要政府市場齊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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